禁止“快递单”显示完整个人信息
日期:2025-01-17 / 来源:
内容摘要: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涂刚介绍,此次《快递电子运单》国家标准吸收了目前快递企业的有益实践经验,对个人信息显示、加密处理等进行了具体明确规定,有效提高了快递电子运单的安全性。
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的《快递电子运单》国家标准正式实施。
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涂刚介绍,此次《快递电子运单》国家标准吸收了目前快递企业的有益实践经验,对个人信息显示、加密处理等进行了具体明确规定,有效提高了快递电子运单的安全性。具体看,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1.禁止显示完整的个人信息
快递企业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应采取措施,避免在电子运单上显示完整的收寄件人个人信息。收寄件人姓名应隐藏1个汉字以上,联系电话应隐藏6位以上,地址应隐藏单元户室号。
2.推荐对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
快递企业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宜采用射频识别、手机虚拟安全号、电子纸等技术手段,对快递电子运单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。
3.规范个人信息相关内容的读取权限
快递电子运单上隐藏的、加密的信息内容,仅限于快递企业及其授权的第三方、相关管理部门,使用相关设备合法读取。
据重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
https://www.shipby.cn 禁止“快递单”显示完整个人信息
推荐内容 Recommended
相关内容 Related
- 食品、药品可以寄到美国吗?01-17
- 如何通过货代查询实时海运运费?06-15
- 国际海运的几种放货方式01-17
- 中远海运与TCL启动巴拿马海外仓项目,从商业的角度如何看待这一操作?01-17
- 跨境电商怎么选择物流配送?(跨境物流指南)01-17
- 合肥到日本空运多少钱?01-17
- 需求下滑,船司大面积停航!2M联盟一亚欧航线,仅有一艘船舶在运营!01-17
- 如何使用跨境物流的报关服务?01-17
- 东方海外加强中国至印尼的航线网络01-17
- 联邦FedEx国际快递除运费外还可能产生哪些附加费01-17


